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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发出首份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公益城市 来源:中国妇女报 2019年06月24日 09:13 A-A+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一名10岁女生芳芳长期遭受养父熊某殴打,鉴于芳芳面临着家暴的现实危险,近日,当地妇联与学校、街办、社区、派出所等各方联动进行干预,并联系上了芳芳的生父孔某,当得知孔某有要回芳芳抚养权的意愿后,指导孔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前不久已向熊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抚州首份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当地媒体报道,芳芳生父孔某和芳芳妈妈因年少懵懂,于2009年12月生下芳芳,两人都缺乏养育孩子的能力,后又因性格不合分手。孔某在外打工,孩子交由爷爷照顾。熊某夫妇想领养芳芳,于是在2010年7月办理了领养手续。后来,芳芳的亲生父母都各自组建了家庭。

  关于芳芳被家暴一事,临川区法院查明,熊某的妻子已离家出走,53岁的熊某和芳芳依靠低保维持生活。在养育芳芳过程中,熊某长期因一些小事用手、木棍殴打芳芳致其遍体鳞伤。公安机关也曾向熊某下达家庭暴力告诫书。而芳芳的老师也证明,芳芳的手曾经被打骨折过,吊着绷带来上课,手臂也被牙签扎过。

  “几年前,我听说熊某经常家暴芳芳,便找到熊某协商,想自己抚养芳芳,可是熊某不同意。”孔某表示,为了将芳芳从家暴中解救出来,他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一边是生父,一边是养父,你愿意跟谁一起生活?面对询问,芳芳选择了前者。

  法院依法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也载明,禁止熊某对芳芳实施家庭暴力;芳芳由生父即申请人孔某带离熊某住处进行临时庇护;禁止熊某骚扰、跟踪、接触芳芳及其相关近亲属。如熊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法院已受理孔某诉熊某解除收养关系一案,并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我的爱人对芳芳的遭遇特别同情,也非常支持我把芳芳带回家,希望法院能够支持我拿回女儿的抚养权。”芳芳生父孔某还表示,“这么多年,我没有在孩子身边保护好她,以后我一定会尽力给女儿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

  一直积极介入此事的抚州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妇联的职责所在,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也将视情况对芳芳进行心理疏导。(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编辑:张迪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