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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立法促进母乳喂养

公益城市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9年09月20日 10:05 A-A+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林洁)近日,《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座谈会举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特别邀请了多名母乳喂养的妈妈到场,听取并收集母亲们对于如何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母乳喂养的意见和建议。

此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先后发函征求了近90多个单位的意见,分别召开听取立法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行政相对人等意见的多场论证会、座谈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拟于今年9月底提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后表决通过。

本次面向母乳妈妈及其家庭成员的意见征询座谈会共有近40组家庭到场,近半数妈妈纷纷发言,表达对母乳喂养促进条例的意见及建议。其中,最受母乳妈妈关注及讨论的,当属母乳喂养知识的正确普及、用人单位对于哺乳假执行这两项内容。

妈妈们表示,母亲要坚持母乳喂养,需要得到很多方面支持,包括来自家人的支持、来自医护人员的专业指导、来自社会环境的配套服务。希望政府可以为母乳喂养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护,卫生健康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为母乳喂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孕产妇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活动,积极学习母乳喂养知识。

“希望明确参加母乳喂养宣传活动是夫妻共同的责任。”有妈妈提出,通过这一条例的出台,可以更有效地规范医疗机构及医护工作者对于促进母乳喂养的各项工作,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等相关规定,发挥助产机构在促进母乳喂养工作中的作用。

例如草案修改稿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将母乳喂养知识纳入重点科室的岗位培训。第九条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进行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保健时,向产妇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有关母乳喂养等知识。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医护人员在不符合医学指征情况下,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母乳代用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者的馈赠。

部分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也表达了对用人单位在对哺乳妈妈关爱、对哺乳假的执行是否到位等方面的担忧。草案修改稿中有专门对于用人单位建设母乳哺育设施的规范要求及对哺乳期女职员的工作保障要求的规定,妈妈们希望可以通过这个条例的出台,让她们找到“维权”的支持力量。

母乳喂养虽属个人家庭事务,但为哺乳期妈妈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设施,是对哺乳期妈妈的关爱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需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带动全社会共同努力。

本次母乳妈妈专场座谈会,收集到的都是母乳妈妈们最关切的问题,体现了民主立法、立法为民的工作要求,立法的步骤及意见征集的公开化,值得各部门各省市工作借鉴参考。妈妈们也希望,“希望促进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尽快正式落地,给予妈妈和宝宝更多的合法保障。”

这次座谈会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母乳爱志愿服务队协办。

编辑:张迪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