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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以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为抓手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公益资讯 来源: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2021年12月09日 14:42 A-A+

近年来,济宁市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开拓创新,以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为抓手,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高质量推进各环节工作。

认真贯彻改革精神,精心谋划探索路径

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济宁市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市,按照省财政厅部署要求,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试点工作。市级选择选取了人社、城乡水务等7个部门单位,聚焦预算资金管理这一主线,全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济宁市对应中长期区域发展规划、行业或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战略目标指标体系,反映部门长远核心使命和责任;对应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年度主要职责及任务目标,制定部门职责目标指标体系,反映部门整体履职情况,积极探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路径模式。

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统筹推动改革实践

2020年,在总结2019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济宁市组织试点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选择部分部门组织实施财政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市人代会参阅,实现首批试点对象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此基础上,济宁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再增加35家市直部门单位开展试点,同时结合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同步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为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整体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以及推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评审效能等提供有力支撑,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奠定基础。

强化制度激励约束,促进改革纵深发展

济宁市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导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管理质效,2021年初,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出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办法,从整体绩效指标设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提高部门责任意识、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作为今年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攻坚的重要内容,巩固之前年度的试点成果,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范围扩大到所有市直部门单位;积极探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与市直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加强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优化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强化结果应用,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同时,推动县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全面推开,促进市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总体提升。

编辑:王京立 责任编辑: